台中未禮讓行人被罰喊冤 還指一旁違規停車為何不罰?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今接獲市民陳情,5月16日經太平區中山路菜市場路口,因未禮讓行人,被警方開罰3600元,但該路段還有並排違停車輛、違停黃色網狀線車輛,直呼「冤枉」,希望警方執法標準一致;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確實尊重行人合法路權,並會加強中山路一帶違停車輛取締。
一名轎車駕駛向江和樹陳情,當天他行經中山路菜市場往803醫院方向行駛,因未禮讓行人過斑馬線,被警察攔停開罰3600元,不過當時該路段有並排違停、違停黃色網狀線車輛,對用路人也是行車地獄,用路人視角也會被違停車輛擋住看不到行人,認為遭警方開罰莫名其妙,「不是繳不起罰單,而是很冤枉」。
太平警分局表示,中山路市場是附近居民採買進出頻繁,當時員警發現行人正通行路口,一輛白色轎車在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內逕行通過,因此自後方超前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未來會加強中山路一帶違停取締,以維護用路人權益。
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另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確實尊重行人合法路權。
江和樹建議,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應該也要疏導交通並注意整體路況,避免顧此失彼,產生爭議,同時也呼籲,駕駛人行經斑馬線應注意,避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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