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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套房當虛擬貨幣挖礦場 男子半年偷電價513萬
台中吳姓男子在租處裝設23台8卡挖礦機,想挖「阿爾法幣」和「爾格幣」等虛擬貨幣牟利。但他計算電費與挖礦獲利並不滑算,竟涉嫌私接台電電線入屋,半年偷電約78萬餘度。保安第二警察大隊查獲他的礦場,台電也對求償513萬元。
據了解,今年2月台電公司向保二警察總隊報案,指台中市后里區有處廠房和住宅用電異常,懷疑遭人竊電,保二刑大偵三隊發現吳姓男子(43歲)的租處,只是在大型車停車場旁,以3只貨櫃改建的出租套房和一棟透天樓房,不可能用電量這麼高,研判有人設虛擬貨幣的「挖礦場」。
保二刑大與台中市刑大偵八隊、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組專案小組追查全案,3月21日會同台電稽查人員,前往吳所租的套房搜索,果然發現他的挖礦場,裡面裝設8卡礦機台23台、高階挖礦顯示卡20張、變壓器1組。
警方查出,吳找甲級水電技師,沒接台電電表,就引台電電線進屋,涉嫌設變電器降低電壓,直接供電給8卡挖礦機日夜挖礦。台電人員以屋內的挖礦機、電器使用安培數,估算出半年來吳涉嫌竊電78萬度,台電才向他索賠513萬元電費。
據了解,吳姓男子斥資買23台8卡挖礦機、高階顯卡,花上幾百萬元,要獲取「阿爾法幣」和「爾格幣」虛擬貨幣,每台挖礦機1周僅可獲美金80元,自認為不滑算,才偷電供他的礦場用電,估計他半年挖礦獲利130多萬元。警方依詐欺、竊盜罪嫌將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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