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賴總統兒子 昨天低調出席觀禮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賴總統:互不隸屬

女警缺錢下海!身材火辣接客不斷 一周只上工1天兼差

黃子佼持未成年性影片獲緩起訴 綠委將提修法增加量刑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兒少性影像,卻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引發議論。民進黨立委邱志偉張雅琳等人今天呼籲法務部重新審視黃子佼犯罪樣態,嚴懲其犯罪行為。邱志偉等人也主張將提出修法,增加兒少性剝削的量刑程度,嚇阻類似事件再發生。

邱志偉指出,據其掌握的緩起訴書部分內容,發現黃子佼犯罪行為比新聞先前報導的還要離譜。其所持影像內容,受害者年紀從12、13到17歲不等,內容更非外界認知的穿著清涼,而是涉及殘忍的虐行。花費金錢去購買下載這樣的影像,不僅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創,若無法予以重懲,難以想像未來還有不同對兒少的暴行發生,對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和道德風氣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司法對這樣的行為必須是零容忍。

檢察官在緩起訴書內容提到,觀看相關兒少影像,很可能激起對於兒少的犯罪行為,但卻僅因為審酌黃子佼沒有前科,影像予以銷毀,竟就認定可以予以緩起訴並寫1200字悔過書即可,這與社會通念完全不符。

邱志偉表示,黃子佼長期作為兒童弱勢的代言人,深知兒少族群的脆弱性,絕非一般民眾的懵懂無知,屬於明知故犯的惡行重大行為,甚至在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法後,仍持續下載影片。邱志偉呼籲,高檢署評估是否發回繼續偵查或起訴時,應思量該案對社會觀感、個案具體犯行,若因該案處分過輕,恐造成國人不當聯想致使憾事再次發生。

張雅琳說,此案檢察官為緩起訴的理由根本禁不起檢驗,因為檢方不僅稱黃子佼長達6年的購買紀錄是一時失慮,更拿沒有觸犯更嚴重的罪刑做為理由,意圖論證黃子佼購買並持有少年性影像的行為犯行來淡化被告犯行。

張雅琳認為,檢方的緩起訴理由不只毫無邏輯,更無法對社會大眾交代,她將提出修法,方向包括加重持有和觀看兒童性剝削物品的刑罰,並公布兒童犯罪者身份,以防止類似犯罪再次發生。

邱志偉等人提出修法三大訴求,包括「司法應考量犯罪樣態,嚴懲兒少性影像犯罪者」、「勿讓台灣成兒少保護第三世界,應加重刑罰嚇阻犯罪」、「為達矯正目的,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者應強制治療」,呼籲法務部、衛福部應該針對相關犯罪樣態予以重懲,並在現行法規提出配套措施。

知名藝人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卻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引發社會譁然。立法委員邱志偉(中)、張雅琳(右二)、鍾佳濱(左一)、陳素月(右一)、吳沛億(左二)等委員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法務部應當重新審視黃子佼的犯罪樣態,針對其具體犯罪事證以及其過去所具兒少公益代言之社會形象,應當嚴懲其犯罪行為。記者林伯東/攝影
知名藝人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卻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引發社會譁然。立法委員邱志偉(中)、張雅琳(右二)、鍾佳濱(左一)、陳素月(右一)、吳沛億(左二)等委員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法務部應當重新審視黃子佼的犯罪樣態,針對其具體犯罪事證以及其過去所具兒少公益代言之社會形象,應當嚴懲其犯罪行為。記者林伯東/攝影

修法 張雅琳 邱志偉

延伸閱讀

黃子佼受害者們「已組群」!德州媽媽曝:找到律師發聲了

黃子佼持有兒少不當性影像 中市府:不合作、下架影像

挺不下去!黃子佼擁未成年片「黑掉」謝和弦怒除刺青

黃子佼有收藏癖!保留孟耿如第一次去他工作室喝剩的水

相關新聞

刑度加總破2000年!台中工人把4姐妹當性奴 上訴重判22年

台中葉姓工人和1名單親媽媽交往,竟朝她4名讀國中、國小女兒下手,強令女童用「含冰淇淋方式」幫他口交,性侵、偷拍4姐妹高達...

炎亞綸被控拍攝、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 第四度出庭今預計辯論終結

藝人炎亞綸陷性影像風波,被控拍攝、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士林地方法院今第四度開庭,先前雙方以最大的誠意達成和解,金額不方便...

偷拍3792裙底風光賣千萬 「攝狼」起訴

綽號「老馬子」的廖姓男子,七年來靠偷拍台灣三千七百多名女性,獲利超過一千萬,還讓無業的廖男成功購入新屋,被害人從少女到熟...

國小校長偷拍少女如廁 收押撤職

高雄市某國小校長被控偷拍未成年少女,檢警日前搜索校長家中、學校辦公室,查扣偷拍影像,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聲押,法院裁准。...

陽光行動/兒少性影像案重懲少 逾3成以「情堪憫恕」減刑

藝人黃子佼上網購買未成年性影像獲緩起訴引發外界的批評,據警方統計,近五年兒少性影像遭偷拍、流傳甚至販售獲利案件上升,但過...

新北音樂師摸胸、摟腰性騷國小生8月退休 立委議員籲擴大調查

新北市議員顏蔚慈、立委范雲今日召開記者會,揭露新北市一名呂姓音樂教師長年性騷擾學生,受害者劉小姐出面控訴,在呂姓教師家中...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