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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交國一女學生當砲友 三度親密性行為 男判刑4年2月
新北市李姓男子3年前透過網路結識就讀國一女學生,一個月內三度邀約女學生至住處吃飯聊天及玩線上遊戲,李男最終目的就是將女學生當成砲友,發生親密性行為。新北地院考量李男事後均未能與受害女子及家屬達成調解並賠償,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4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於2021年10月初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就讀國中一年級女學生,一個月內三度以請女學生吃飯為由,邀約女學生至其住處共餐聊天及一起玩網路上遊戲,且為滿足個人發洩性慾,與女學生發生三次親密性行為。
女學生家人事後察覺近來經常單獨外出有異,追問出上情,怒報案提告。李男到案後雖坦承犯行,但始終未能與受害女學生及家屬達成調解並賠償,新北地院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4年2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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