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不倫!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偷吃隨扈人夫 一審判決出爐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遭爆前年競選花蓮縣長時,與已婚李姓隨扈發展不倫戀,李妻狀告求償百萬元。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天下午一審宣判,承審法官認為Kolas不法侵害李妻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考量雙方經濟能力、社會地位等,判賠精神慰撫金75萬元,Kolas及原告李妻均未出庭,雙方均得上訴。
李妻和丈夫結婚10多年,育有兩子,她去年6月委託律師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並提出大量丈夫與Kolas的對話紀錄做佐證,包括兩人以「登聖母峰」作為幽會暗語,Kolas則刻意挑排卵期回花蓮與李「拚做人」,還計畫生小孩取名「Lucy」等。
李妻主張,丈夫在Kolas競選花蓮縣長期間,擔任隨扈,與Kolas日久生情,不僅一同出遊同住,還提到要生小孩,已超過隨扈或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侵害她的權益,造成她受有精神上的痛苦,求償100萬元。
Kolas提出抗辯,指都是對方追求,但她都婉轉拒絕;還說,原告雖提出對話紀錄,但那些發言不能代表她接受李的追求,她與李沒有親密交往的行為,也沒有任何其他不適當肢體接觸的侵權行為。
承審法官認為,Kolas於2022年10月下旬起,即在Line訊息中與李姓隨扈開始有超乎工作關係,甚至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之曖昧對話,且於當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被告與李近於每日每夜密集通訊。
法官認為,從對話內容可知,雙方不僅互相表示愛意,並有親密肢體接觸、開始在花蓮看屋欲租屋、計畫懷孕同居及討論處理李的婚姻等行為,兩人交往互動已超乎工作關係或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顯非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者,且足以破壞原告與李成立婚姻關係所應協力保持之信任、共同生活圓滿及安全幸福,自屬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花蓮地院本院審酌兩造經濟能力、社會地位,及被告與李姓隨扈之親密交往行為及期間,暨對原告婚姻家庭生活之破壞程度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尚屬過高,應核減為75萬元方屬允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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