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17歲女網友拍裸照還騙上床 男護理師和解賠償獲緩刑
魏姓男子去年初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高三女學生,花言巧語哄騙女高中生自行拍攝裸照傳送供其觀賞,還相約至商旅發生一夜情,性愛行為還全程以手機錄影,新北地院考量魏男事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少女達成調解及賠償,日前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製造少年之性影像罪,合併判刑2年,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擔任護理師的魏姓男子去年1月初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年僅17歲高三女學生,花言巧語哄騙女高中生以手機自行拍攝裸露胸部及下體的猥褻情色照片共14張,並將裸照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供其觀賞。
去年1月底,在魏男極力邀約下,二人還相約至新北市一間商旅發生一夜情,魏男於性愛行為時,還全程以手機錄影。女高中生家屬事後得知報警提告。
新北地院考量魏男無前科,且事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少女達成調解及賠償條件,日前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製造少年之性影像罪,合併判刑2年,緩刑3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兒童及少年實施性剝削行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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