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猛傳告白簡訊 竟尾隨進派出所 跟擾現行犯逮捕
台中已婚曾姓男子因愛慕1名女性友人,不顧她冷漠以對或拒絕,持續傳訊稱「我愛你」、「年底結婚」等猛烈追求,連對方報案時都尾隨跟進派出所,女子當場嚇傻,警方也立即依現行犯逮捕他,檢方勘驗曾傳訊內容、監視器等,認為他造成女子心生畏怖,依跟蹤騷擾防治法起訴曾。
檢警調查,曾男(60歲)因活動場合認識女子,因愛慕對方自2022年12月起至2023年7月間,就不斷傳訊問候、展開追求,還不斷表白說「我愛你」、「年底結婚,訂婚鑽戒3克」,並稱「我的餘生不常,我就是用真心愛你的人」、「我不會放棄妳我的承諾。」
女子不堪其擾,也回覆「請不要再傳給我,我感到被騷擾了」、「下一次我不客氣直接報警」,未料曾還回「I LOVE YOU AND I NEVER CHANGE IT 」、「PLEASE SUE ME IN THE COURT。」造成對方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
後來曾男又跑去女子公司,要告知自己要去澳洲、和太太還沒離婚,並詢問她是否有男友等,女子忍無可忍喝令對方離去仍未果,就直接到附近第6分局市政派出所報案。
沒想到曾男還不放棄,竟開車在後方跟蹤,還跟著女子一起進入派出所,女子當場嚇傻告知警方後,警方隨即依現行犯逮捕曾送辦。
檢方訊時,曾男矢口否認跟蹤騷擾,辯稱和女子是男女朋友,當天也沒有尾隨她,是擔心她身心狀況所以才開車到派出所報案,剛好女子也在裡面,所以才以為被跟蹤。
女子則指證歷歷,並提出相關LINE對話、監視器等,證明曾男反覆、持續違反她意願,要求約會、聯絡或其他行為,已經影響她日常生活。
檢方認為,曾男傳訊向女子追求,被對方冷漠以對後,仍無視她意願繼續表達愛慕、迷戀之意,遭到封鎖依然故我,或拿他人手機繼續傳,認定曾犯嫌明確,偵結依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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