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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救生員盯上男童 1個月猥褻多次賠錢換緩刑
林姓游泳池救生員利用游泳課機會,盯上一名上游泳課的小六男童,多次要求男童到辦公室幫他愛撫多次,事後師長發現後通報,林男賠錢換取和解,最終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緩刑5年。
2021年2月,林姓男子到某國小擔任救生員,負責維護學童上游泳課的安全,但林男卻盯上一名在上游泳課的男童,藉口要教男童游泳,將對方約到泳池旁的辦公室,卻直接脫下褲子,逼男童幫他愛撫。
男童嚇傻後不知如何應對,接著又多次趁上完游泳課機會,把男童約到泳池廁所、地下室等地,強迫男童幫他愛撫多次。
後來學校師長察覺男童神情有異,追問後才發現林男狼行,隨即由男童父親至警察局報案提告。依據男童口述,短短1個月內就被林男猥褻5次。
高雄地院審理時,林姓男子坦承犯行,並賠錢向男童和家長道歉,雙方和解後爭取到對方原諒。
法官認為,林男罹患混合型焦慮症、憂鬱症,雖未達影響犯罪時行為能力,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依強制猥褻等罪判刑2年、緩刑5年,須至指定醫療院所完成精神治療處遇措施,每月至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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