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獸父強迫14歲女兒看「父女亂倫」A片 6度揉胸性侵最終這下場
桃園市1名父親前年6度在住處強吻摸胸、撫摸14歲女兒的下體,再以手指、生殖器得逞,他事後向妻子下跪道歉,並坦承和女兒嘿咻,但他說「都有問過女兒」,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6月定讞。
父親2021年10月、11月間晚間,6度要求女兒到房間強吻、揉胸、撫摸下體,即使女兒掙扎拒絕,他仍強脫女兒的上衣和內外褲,以手指性侵,再要求女兒替自己戴保險套,以生殖器強制性交得逞。
父親坦承和女兒發生性行為6次,但否認犯行,供稱他沒有對女兒強制性交,「我都有問過她,沒有強迫她」,女兒拒絕的時候,他就沒有繼續做下一步。
女兒作證指出,爸爸叫她去房間聊天,開始聊生活日常,並叫她坐到床上的旁邊,開始脫她衣服外褲及上衣,「還用手機放爸爸和女兒的色情影片給我看」,再親吻她的胸部、撫摸她的胸部、下體並性侵,過程中她有跑走,但爸爸直接把她壓回床上。
母親作證表示,她接獲社工通報而得知女兒被丈夫性侵,她回家有詢問丈夫說「你用手指侵害女兒,有沒有這件事」,丈夫有承認並下跪說自己做錯了。
二審指出,父親罔顧人倫綱紀,無視被害人年僅14歲,性自主意識尚未發展完全仍性侵,危害甚鉅,犯後否認犯行,至今沒有賠償或和被害人及家屬和解,態度不佳,依法判決7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