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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狼師假冒學生IG騷擾少女 「脫內褲腿打開拍裸照」判重刑
一名少女日前在IG遭同學傳訊息騷擾「脫內褲腿打開」要求拍裸照,少女報案求助。警方追查,這個IG帳號藏鏡人,竟是少女的補習班指導老師蘇姓男子,依法送辦。士林地方法院依「以他法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未遂罪」判刑1年10月。
判決指出,蘇男曾經擔任少女的補習班指導老師,去年9月間在Instagram假扮成少女的同學,吸引少女追蹤他的帳號,並傳訊息騷擾少女「妳答應我的東西呢、脫衣服、脫內褲腿打開、都要有全身+臉、影片就拍穿回去的」要求少女自行拍攝猥褻電子訊號,供他觀覽,幸好少女拒絕,並報警提告。
檢警追查,IG帳號登入位置、輸入搜尋關鍵字演算法等,皆指出犯嫌並非少女的同學涉案,而是補習班老師蘇男所為,且手機送數位鑑定與事實相符。
合議庭審酌,蘇男明知少女年紀尚輕,思慮未臻成熟,竟欲使少女拍攝裸露身體隱私部位照片、影片,供其觀覽以滿足私慾,幸少女警覺而未遂,但已影響少女身心健全發長,法治觀念薄弱,雖到案後認罪應有悔悟,但少女父親拒絕和解,全案依以他法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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