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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告懷孕小三 男才知「小孩別人的」
高雄一名已婚健身教練和黃姓女學生婚外情,黃女事後懷孕,教練以為自己的,多次前往黃女住處「陪伴」,直到教練林姓妻子發現丈夫出軌求償,黃女才說小孩根本不是教練的;法官回推孕期,確認黃女所懷胎兒與教練無關,但認定黃女侵害配偶權,判黃女賠償廿五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健身教練在連鎖健身房教課,去年六月間認識黃女,兩人互加社群好友,某次課程結束後,約在健身房廁所發生關係。
兩人發生關係不久,黃女沒再前往健身房,事後教練想斬斷戀情,黃女卻告知已懷孕,教練為此多次前往黃女住處「陪伴」,兩人又發生多次性行為,一個多月林女發現丈夫偷情對話紀錄,才知丈夫出軌。
林女蒐證後向黃女求償八十萬元,黃女反駁,稱她對教練從無好感,也忘記有跟教練發生關係,當時是相信教練說兩人曾發生性行為,才會說孩子是教練的,但從孕期推算,孩子跟教練無關,不願賠償林女。
法官傳教練到庭,教練回憶跟黃女認識經過,強調黃女跟他說懷孕了,他雖然懷疑,但覺得仍要負責,所以有去黃女住處,大概又發生十次性行為,他也記得黃女住處裝潢、格局、家具等位置。
法官另依醫事檢驗所回函,黃女去年九月檢驗胎兒生父時,早知懷胎十六周,且胎兒與教練無關,卻仍向教練稱他是孩子的爸,使教練多次前往黃女住處發生性行為;綜合對話紀錄、事證,認定黃女侵害林女配偶權,判黃女應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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