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畫室狼師猥褻9女童 市府:公布姓名終身不得任教
台南市陳姓畫室負責人教授國小學童繪畫,授課時對女童摸胸及下體,還強拉其手碰觸自己性器,檢警追出9人受害,經鑑定陳男有「戀童症」,台南地院判他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308罪,各處3年6月,應執行8年。
台南市政府表示,本案於今年1月6日接獲通報後,社會局、警察局及教育局等立即啟動跨局處合作機制,社會局於第一時間指派社工聯繫家長及學童,同時主動聯繫警察局婦幼隊及台南地檢署啟動一站式司法程序並由檢察官進行偵辦。
社會局經調查認定陳姓負責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於今年2月15日公告負責人姓名;教育局也召開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陳男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及教職員工,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重罰25萬元。
社會局除指派社工關懷外,教育局於獲悉後,學校也立即啟動校內關懷機制,由學校輔導教師列案進行輔導,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亦持續列管追蹤學校輔導情形,目前學生在校學習及生活適應狀況正常,未來仍會持續提供心理支持與關懷。
市府強調,若任何人對兒少有不當對待,絕對追究到底,並依法進行處罰,以確保兒少最佳利益。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則批,市府當初在檢察官起訴時,即應協助女童家屬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規定,以陳姓負責人不法侵害女童之身體、隱私、貞操,請求賠償慰撫金,要求教育局盡速清查台南市到底還有多少未立案的補習班並做出裁罰。
教育局表示,本案於獲悉後,學校立即啟動校內關懷機制,由學校輔導教師列案進行輔導,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持續列管追蹤學校輔導情形,目前學生在校學習及生活適應狀況正常,未來仍會持續提供心理支持與關懷。
檢警調查,陳明知前來學畫的國小女童,當時均未滿14歲,其中一女童每周三下午7時至9時上課時,違反其意願,撫摸背部,並將手伸入內衣撫摸胸部,還強拉其手臂碰觸自己性器。自2021年1月起至今年1月間,陳以每兩周1次頻率,對女童猥褻得逞,共計51次。
檢警陸續追出9名受害女子,年紀最小10歲,最大則21歲,遭猥褻次數從1次至114次不等,總計308次,受害者及家長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陳犯後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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