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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少女賣淫還凌虐強拍裸照 弘仁會12人遭逮5人遭押
竹聯幫弘仁會三峽分會陳姓男子在三峽地區經營刺青店吸收成員,誘騙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若遇不從便指使手下囚禁少女凌虐並強拍裸照。檢警日前拘提陳男等12人到案,訊後依組織犯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加重私行拘禁、強盜等罪嫌送辦並聲押。新北地法裁定陳男等5人羈押禁見,張男5萬元交保。
新北地檢署婦幼組邱綉棋檢察官日前獲報,竹聯幫弘仁會三峽分會成員陳姓男子以三峽區之刺青店為據點吸收組織成員,並指使簡男等人誘騙未成年少女脅迫從事性交易,若有不從便指使成員將少女拘禁於刺青店,由簡男、陸男、張男、涂男、孫男等人以徒手、持熱融膠條或棍棒毆打、燙菸蒂、以鎮暴槍填裝BB彈或玻璃彈射擊等方式凌虐被害少女並強拍裸照,致使未成年少女心生畏懼不敢逃離。
檢警調查發現有成員欲脫離組織時,竟遭陳男強迫簽立本票,並將該成員欲脫離者拘禁在刺青店毆打及持刀砍傷。婦幼組邱綉棋檢察官9日指揮刑事局偵二大隊第一隊、新北市三峽分局、樹林分局等單位兵分11路前往台北市文山區、新北市三峽區搜索,當場查扣手機17支、平板3台、折疊刀10支、討債傳單、勞力士手錶、LV包、金飾11條、現金3萬6575 元、安非他命殘渣袋等證物,並將陳男等12人拘提到案。
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為陳男、簡男、陸男、張男、涂男、孫男等6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傷害、加重私行拘禁、強盜等罪嫌,以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傷害、私行拘禁、強盜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洪男、李男、陳男則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3名少年則交由少年法院審理。新北地院昨天裁定陳男、簡男、陸男、涂男、孫男等5人羈押禁見,張男則以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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