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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5對半分 2男先「試車」再誘5逃家少女下海賣淫
伍姓及褚姓男子容留5名年僅14、15歲逃家少女,利用手機網路交友軟體媒介至新北及桃園市等地汽車旅館賣淫,每次收費1萬5000元,再與接客少女對半拆分,褚男還會先「試車」並全程拍攝,藉此令少女們心生畏懼,只好全力配合,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意圖營利而媒介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拍攝少年性影像、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行為等罪嫌起訴二人。
起訴指出,伍姓及褚姓男子以「賺錢」為誘餌,今年初容留5名年僅14、15歲逃家少女,利用手機網路交友軟體「台灣甜心網」、「甜心花園網」張貼少女大頭貼照片攬客,媒介至新北市及桃園市汽車旅館賣淫,每次收費1萬5000元,再與接客少女對半拆分,褚男還會先「試俥」並全程拍攝,藉此令少女們心生畏懼,少女若不配合即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一連串髒話,只好全力配合。
今年6月3日下午3時許,一名少女到新北市樹林區一間汽車旅館接客,向男客收費1萬5000元後,趁男客先行去洗澡之際,乘機拿錢逃跑,男客不滿被坑殺,向樹林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循線查獲伍姓及褚姓男子二人到案,並擴大追查出二人旗下共有5名少女下海賣淫,警詢後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意圖營利而媒介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拍攝少年性影像、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行為等罪嫌起訴伍姓及褚姓男子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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