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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涉MeToo偷拍風暴 士檢今依兒少性剝削起訴他
藝人炎亞綸(本名吳庚霖)遭網紅耀樂提告指控,16歲時遭強迫性交、偷拍私密影片,炎亞綸日前到案說明訊後50萬元交保。今士林地檢署檢察偵查終結,依兒少性剝削等罪名起訴。
士林地檢署表示,被告炎亞綸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等案件,今偵查終結,認被告涉以手機拍攝與被害人性行為及持有該性影像犯行,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扣案存有本案性影像的全數儲存裝置,依法向法院聲請沒收,其他被訴妨害性自主等部分,經調查後檢察官認罪嫌不足,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耀樂今年6月21日召開記者會控訴,炎亞綸在他年僅16歲時硬上得逞,還曾在北市天母住家拍攝性影像畫面,士林地檢署當日分案偵辦,依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指揮婦幼隊蒐集相關事證;耀樂同年月24日至警局報案提告。
檢警今年7月3日傳喚炎亞綸到案說明,媒體拍攝到北市少年隊車輛,直接「移花接木」稱是炎亞綸到案,成為當日火熱議題,警方訊後炎搭上公務車離開,當天檢警搜索炎的住所、工作處等三處,晚間檢察官約複訊90分鐘後,諭令50萬交保。
炎亞綸當日交保後說,將配合司法調查,會盡力證明自己清白,被問及「是否感到冤枉?」,他說不會透露自己情緒,「因為不重要」。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他暫時不會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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