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3度爬窗闖進家 餵藥迷昏她硬上還傳給現任男友看
台中張姓男子3度爬牆闖入前女友家還拿安眠藥給她吃後偷拍,並以女子LINE帳號傳給其現任男友稱「我要跟她上床了」並硬上得逞,又偷走女子手機、打破窗戶,張事後辯稱性交是2人你情我願,但法院認為他前後說法不一,女子體內驗出安眠藥物過量,依乘機性交等罪判他5年2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張男認為女友劈腿分手心有不滿,2022年10月2日趁對方午睡時從外面爬牆闖進她陽台,女子驚醒和張起爭執,經張拿安眠藥給她吃下後陷入熟睡,張竟拿手機拍女子睡覺模樣,再用她的LINE帳號傳給其現任陳姓男友,還說「我準備跟她上床了,掰掰」,並硬上得逞。
張離開後跑去質問陳男為何要他前女友交往,隨後又侵入女子家偷她手機拿去變賣,直到下午3度爬窗打算再次進屋,發現女子鎖住門窗就打破窗戶,但因女子不在家無法得手。
法院審理時,張男僅部分坦承,就被控性侵辯稱和前女友是合意性交,對方並沒有處於不能抗拒狀態,張的辯護人則說,女子證詞前後矛盾,且她若明知分手後張男仍會多次進入該居所,卻遲未搬家繼續忍受騷擾,確有可疑之處,反控女子是怕現任男友誤會才誣陷張。
女子證稱,清醒的時候不可能跟張男上床,當天又跟張說頭痛、身體不適,且沒有戴隱形眼鏡,不知道張拿的是安眠藥還是她在吃的精神科藥物,張拿藥塞入她嘴巴,再灌水叫她喝下去,事前有拒絕性交,但後來昏睡就沒印象。
女子案發後就醫驗尿,檢出含有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藥劑成分,可證明她服用安眠藥物過量,處於精神、身體障礙等不能抗拒狀態;另根據張使用女子LINE帳號跟陳男對話,張說「我準備跟她上床了」,陳就回「你最好別動她,叫她起床親口跟我談」,張則說「她睡了不好意思」。
法院也認為,張男偵查期間先是坦承性侵,後又改口翻供,綜合相關證據、證詞判斷,不採信其辯詞,審酌張闖入女子家3次,又乘她服用安眠藥性侵、偷東西,依乘機性交罪、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竊盜及毀損一共4罪判他5年2月。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