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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醉背包客棧…她半夢半醒見裸男站腿間 睡醒見內褲反穿崩潰
台中古姓男子和朋友喝酒、入住背包客棧,他和1名年輕女子初次見面就趁她爛醉昏睡硬上,女子控訴睡到一半見古裸身在她雙腿間,一早全身沒穿衣服、內褲反穿才確定遇害,因此身心受創,開庭陳述還一度哭到喘不過氣,法院一、二審都依乘機性交罪判古3年4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古男2021年10月16日和女子一行友人喝酒聚會,17日凌晨再徒步至附近背包客棧休息,古見女子酒醉熟睡,凌晨竟偷脫她內衣、內褲,還以手指撫摸下體最後性侵得逞。
女子隔天醒來發現自己內褲反穿,且古男還睡在她一旁這才驚覺遇害,經向同行友人告知並向古求證後,堅持報警對古提告性侵。
法院審理時,古否認乘機性交,辯稱近背包客棧前有和女子牽手、擁抱,後來繼續閒聊,那時感覺就來了,氣氛有點曖昧因而發性性行為,且女子當時清醒沒有到酒醉或不能抗拒程度。
女子證稱,她酒醉睡到一半醒來發現雙腳被拱起來,且古男裸身在她雙腿間,也覺得下體被侵入不舒服但後來又因太醉睡著,早上8點多醒來發現自己沒穿衣服、內褲反穿,且古男和她睡在雙人床下舖,感到非常驚恐。
法院認為,女子歷次證詞相符,無明顯矛盾或不合理;同行友人也說,醒來看到古男、女子一起睡在雙人床下舖,女子還跟她說「好像被那個了」,自己認為沒照顧好她很內疚並傳訊跟她道歉。
女子事後就醫患創傷後壓力症,出現恐慌症狀,開庭陳述時也曾哭到喘不過氣,台中地院一審不採信古男辯詞,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4月。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古男是心智健全成年人,卻不能克制慾望,和女子初次見面就利用她酒醉性侵,古事後雖願賠償200萬元,但雙方仍對和解金額無共識,考量一切情狀後認為原審量刑妥適,判處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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