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6旬男子性侵國中女網友 下跪道歉引師生疑東窗事發

年近60歲的王姓男子,經臉書認識國中女網友,前年10月間相約在某國小見面,乘機由後方熊抱後,將她推往司令台後方,將手伸進褲裙及內褲內性侵得逞,女學生驚嚇過度不知所措,事隔2天王下跪道歉,路過老師發現報警,台南地院認他犯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

王僅坦承強制猥褻,否認強制性交。他表示,僅牽女學生的手搭她的肩膀,否認性侵。同時拒絕提供雙方透過通訊軟體交談的任何紀錄。

經警方提出女學生提供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案發後,王屢次向女學生道歉,他才改口說,向她道歉是因為,他有從後面環抱她,可能有稍微碰觸到胸部。之後警方撥放現場監視錄影畫面給他觀看,他又坦承有對女學生擁抱、摸頭及搭肩行為,聲稱「有經過她同意」。

女學生指出,他前一天在LINE上有說要找她,10月6日下午5時20分許,她下車走到國小的腳踏車停車場,準備騎電動腳踏車回家時,他突然出現在停車場門口並叫她,拿一盒葡萄乾給她,在學校裡到處走走聊天。

她表示,後來走到司令台後面時,他突然用一隻手搭住她的肩膀,另一隻手摸她的下體,把手指伸了進去。她當時嚇到了所以沒有反抗,當時整個僵住了也說不出話,過程中另隻手則隔著衣服揉其胸部。事後他有跟她說「對不起」,她快步走到停車場,騎電動腳踏車離開了。

事隔2天,王到停車場等候,看到她欲騎腳踏車回家,叫住她且手持一紙袋交給她,並向她下跪,請求她原諒,剛好該校老師經過發現有異,向前查看並詢問發生何事,王看到有人前來關切,擔心東窗事發,即騎機車離去。

台南地院勘驗國小監視錄影畫面,可見王伸左手搭女學生左側肩膀,旋由後方環抱她,並將她推往司令台後方,繼續由後方環抱女學生;此時王後背靠在司令台後方牆面,起初以左手環抱在女學生頸部至肩膀部位,之後左手往下移動並有輕微滑動,且後續王多次有環抱、碰觸、撫摸女學生舉動。

台南地院審酌,王年近60歲的成年人,竟透過網路結識甫滿14歲女學生,進而利用她年幼無知,與她相約見面後,對她強制性交,嚴重侵害其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戕害身心健康發展。且王犯後一再更易自身說詞,意圖脫罪,顯見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法官認他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可上訴。

台南地院審酌,王男利用女學生年幼無知,相約見面後對她強制性交,且犯後一再更易自身說詞,意圖脫罪,認他犯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圖/本報資料照
台南地院審酌,王男利用女學生年幼無知,相約見面後對她強制性交,且犯後一再更易自身說詞,意圖脫罪,認他犯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圖/本報資料照

性侵 未成年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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