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工讀生內褲被捕 他告訴檢察官:亟欲嘗試犯法情事抒壓
產物保險公司吳姓員工被控偷拍女工讀生大腿、臀部,吳告訴檢察官,想嘗試犯法的事「藉此抒壓」,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工讀生撤回告訴,法官判本案公訴不受理。
吳去年任職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期間,2022年8月4日上午8時5分,搭乘公司1樓往3樓的電扶梯,尾行余姓工讀生上樓;吳假裝將隨身提袋置放前方的階梯,實則在提袋裡暗藏密錄器。
檢方指控,吳將密錄器鏡頭對準工讀生的兩股間,由下往上盜攝大腿、裙底內褲及臀部等部位,被其他同事察覺,余後來向主管反應,吳遭公司內部約談,徵得同意檢視密錄器記憶卡,公司報警法辦吳。
檢方偵訊,吳坦承犯行,但對於為何對工讀生犯罪,僅供稱「亟欲嘗試犯法情事,藉此抒壓」,檢察官查證被害人的證述,公司主管的證詞列證據後,將吳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法院指出,吳所犯妨害秘密罪,須告訴乃論;余姓工讀生開庭時當庭撤回告訴,判本案不經言詞辯論,諭知為不受理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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