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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少女性愛影片長達9個月 新北恐怖網友遭訴
新北市警方今年7月初查獲林姓男子於今年6月底要求15歲少女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多張自拍裸照,查扣存有少女裸照的林男所有智慧型手機及電腦主機,警方進一步發現其中還有多達37段林男拍攝與10歲受害少女的性交影片。新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之違反本人意願方法、脅迫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嫌起訴林男。
起訴指出,林姓男子於今年6月底要求住桃園市的15歲少女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18張自拍裸照,新北市警局婦幼隊接獲報案於今年7月5日持新北地院核發搜索票,在新北市鶯歌區林姓男子住處,查扣智慧型手機及電腦主機。
警方從林男的手機及電腦主機裡,不僅發現有受害少女裸照的存檔,還發現林男拍攝與另一名少女的性愛影片,數量多達37段,警方進一步追查出影片中的女主角是林男由交友軟體結識年僅10歲少女,並在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中,以每周一次的頻率發生性行為並持智慧型手機所拍攝。
「我會讓影片外流」、「會找人去妳家鬧。」10歲受害少女指稱,2021年8月31日第一次與網友林男碰面,就被林男強行霸王硬上弓,還被拍下影片,之後林男便以要將性愛影片外流為由,要脅每周都要愛愛一次,且每次都會持手機錄影。
新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之違反本人意願方法、脅迫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嫌起訴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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