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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女溫泉會館遭男同事酒後指侵 一通電話讓她逃出來
宜蘭王姓男子與女同事小恩(化名)參加公司聚會,酒後無法開車,央求小恩陪他到附近溫泉會館,小恩本打算帶王男到旅館就離開,豈知王酒後亂性,將她壓倒後強脫衣物,指侵得逞,還打算繼續,其他同事打來告知王男忘了帶手機,小恩趁機逃離報警,檢方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王男。
檢方調查,22歲王男與23歲小恩任職同1間公司,小恩今年3月1日到職,參加3月12日周日的KTV歌唱聚會,下午4時許聚會結束,王男喝了酒無法開車,請小恩陪他到溫泉會館休息;小恩基於同事關係,答應陪同前往,打算確定王男休息後再離開。
2人下午4時半到5時間步行抵達溫泉會館,進入房間後,王男突然將小恩推倒在床上,脫去她的衣物襲胸,小恩奮力反抗,告訴他「不要用」,卻力氣不敵,又被脫去下半身衣物,遭王男以手指性侵得逞。
王男毫無停下來的意思,自己也脫去褲子打算性侵,遭小恩激烈抵抗未果,繼續指侵,這時小恩的手機突然響起,原來王男將手機放在KTV沒有帶走,同事打來告知。小恩叫王男回去拿手機,他戀戀不捨的停下,著衣過程中還說「等下回來房間再X妳」;小恩趁王男搭電梯,走樓梯下樓小跑步逃離,隨後報案。
王男坦承自己在小恩明確拒絕下指侵,之後的事情則因酒醉記不清楚;檢方查看2人LINE對話紀錄,小恩事後傳訊「你剛剛就是有碰我下體」,王男則回「對不起」、「不會再碰了」等語,參酌驗傷診斷等證據,認定王男違反小恩意願指侵,依涉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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