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某科技大廠主管炫耀酒店不堪行為 女部屬提告性騷獲賠15萬
竹科知名IC設計大廠一名C姓男主管,遭2名女下屬提告他在聚餐時大聊親身經歷酒店的經驗,不僅描述酒店妹下體塞冰塊、為男客人吹喇叭,還談到帶出場價碼等言語,讓餐桌上的女下屬覺得遭到性騷擾,甚至身心都出問題,最後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判處男主管應賠償2名女下屬每人15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名女工程師2020年底才剛入職該全球龍頭IC設計大廠,就接連在台北信義區的酒吧及新竹的餐廳與C姓男主管應酬餐敘時,遭到C姓男主管在餐桌上大聊自己過去在酒店的消費經驗,如陪酒女生下體塞冰塊、為男客口交及帶出場價碼等具有貶低女性價值的性別歧視言行,讓2名女工程師感到羞辱及不舒服。
據判決書,C姓主管向女下屬說以前他去酒店玩,男生會跟酒店妹猜拳,男生輸了要喝一杯,女生輸了要脫一件衣服,脫到沒衣服的時候還猜輸就要下體塞冰塊。還有男生去酒店坐一排,酒店妹跪在地上幫坐著的一排男生吹喇叭。
2名女工程師更指出,C姓主管還曾直接在會議室打開女性求職者履歷,公開評論求職者外貌、揚言要給男性同仁求職者個人聯絡方式等性別歧視的不當言行,讓2人擔憂是不是入職之前,也曾遭受類似對待。
2人都被男主管的性騷造成罹患創傷後症候群、重度憂鬱症等症狀,更需要持續到精神科就診以藥物治療、接受心理諮商,最後決定提告求償。
不過C姓主管喊冤,主張當時餐敘現場老婆及女兒都在場,現場參加人數眾多,實在不有可能對現場的女性性騷擾。C姓主管也在公司內部的性騷擾調查報告中否認性騷擾行為,並以報告結論為據,當天在場只有1名證人,無從認定有性騷擾。
C姓主管也在法庭上表示,2名女下屬稱受到性騷,卻在之後長達1年都無異狀,也未見女下屬向其他好友抱怨,且在與女下屬的互動都全部正常,女下屬對他並無任何心生厭惡的心態,同時他會說出酒店經歷是為回應女下屬等人的提問,並非性騷擾。
法官認為,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工作職場上無論階級及性別均應相互尊重,任何人以性或性別關係而為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應構成侵權行為。
2名女工程師分別向C姓主管求償精神慰撫金75萬元、55萬元。法官依據性騷擾防治法,審酌2名女工程師因主管的性騷擾行為而受有精神上的痛苦、多次接受心理諮商,並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及被告侵害程度,判C姓主管賠給2人各15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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