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LINE頭貼換夫妻合照惹毛小三 嗆這4字成鐵證讓她賠慘
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外遇,小三見夫妻兩人合照後,還傳訊嗆聲「我是你老公的外遇對象」、「不會放過你們這一家」,甚至以輕生、提出性侵告訴作為威脅,人妻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小三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人妻主張,她和丈夫結婚多年,而丈夫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小三,雙方互稱老公、老婆,丈夫信用卡帳單有多次在旅館消費紀錄,她也陸續收到小三以陌生臉書帳號傳的訊息「我是你老公的外遇對象」、「相信妳老公就是個渣男」等語。
人妻指出,她和丈夫出遊時更收到小三訊息「換照片故意刺激我嗎」、「死不了但會讓我安靜下來」、「是想別人的女兒死了最好嗎」,丈夫LINE大頭貼換成夫妻合照後,小三也傳訊息「我這麼用力傾心在愛,卻是這麼不值的一個人」、「跟我告別」,以輕生和提出性侵告訴作為要脅。
小三反駁,是男方不斷找她攀談,她也明白拒絕追求,並沒有影響家庭生活,並指控男方性侵,還被人妻、男方在電話中嘲笑羞辱,她才會傳訊息,且人妻縱容丈夫1年1個月後才提訴訟,只是想制衡刑事告訴。
台北地院認為小三傳訊以「外遇對象」自稱,留下自己的電話號碼,主動向人妻宣示與男方的親密關係,也多次稱呼男方為「老公」,足以認定兩人間有過從甚密的男女情愛,不採信小三說詞。
另外,小三以簡訊「不會放過你們這一家」,並提及小孩學校、輕生等語恫嚇人妻,造成人妻身心壓力大,需就診治療,審酌雙方學經歷、資力等,判小三應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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