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熟女見「具名」性愛片流出 竟是前男友為取得會員權限上傳
台中市楊姓男子在多年前與一名女子交往時,曾拍性愛影片,楊在2018年間曾將影片上傳網站,因而吃上官司,但獲得緩刑,未料楊未悔改,在2019年至2021年間,上傳9部猥褻、性愛片,其中有4部是女子是影中人,甚至有附上姓名,女子發現後提告,哭訴「人生被他毀了」,楊男承認部分影片是為衝會員權限上傳,但否認前女友性愛片是他外流,二審仍判楊1年6月,可易科。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在16年前與當時20歲的女子交往,成為同居男女朋友,雙方交往四年後分手,但交往期間,楊男以「個人欣賞」為由,說服女子與他拍攝性愛影片,楊男在2018年間,將他保留與前女友的性愛片,上傳網路,因而遭台中地院判刑6月、緩刑3年付保護管束確定。
未料楊男不知悔改,陸續在2019年底至2021年初,陸續又在多個色情網站,張貼9部猥褻、性愛影片,其中有4部是拍攝前女友裸露胸部、性交的影片,其中一部有標示前女友的姓名,其餘5部女主角則非楊男前女友。
楊男前女友控訴,楊男在影片中刻意顯示我的臉、名字,卻遮住自己臉、消除自己聲音,自知不要讓自己曝光,繼續逍遙自在過日,「但我的人生已經被他毀了」。
楊男則辯稱,有關前女友性愛影片部分,不是他流出的,他因前案部分,正在賠償款項給前女友,沒有再流出與前女友的影片,另外5部性愛片中的女子,都是「砲友」,不知道名字,是為了衝高色情網站的會員權限所上傳的。
不過楊男的辯詞沒有獲得法官採信,一審認定,楊男在前案判決後,仍然保有與前女友的性愛片,甚至檢警要調查時,楊男還變更密碼,導致警方無法再登入蒐證,加上若女子的性愛影片是其他人流出,實無必要特別標住女主角姓名,顯然上傳者是熟識女子之人,不採信楊男辯詞。
一審認定,楊男有4次違反個資法、5次妨害風化罪,分別判處3月至5月不等徒刑,都得易科,應執行1年6月,可易科。
楊男認一審量刑過重、檢方則認為量刑過輕,都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此案楊男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不過原審已審酌相關情況,量刑妥適,無輕重失衡之情形,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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