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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5女童數學吊車尾段考拿異常高分 揭狼師藉洩題猥褻她內幕
屏東某國小老師藉著幫班級11歲少女複習數學機會,趁機從少女後方環抱,還將手伸入少女衣服內撫摸胸部,有天少女回家後向媽媽說被老師摸胸,才揭穿這名狼師真面目,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老師有期徒刑3年10月。
判決指出,這名老師從2015年8月起在屏東縣南區國小任教,2019年起擔任被害少女的級任導師,2019年11月27日中午午休期間,學校第二次段考前,老師藉機找少女到電腦教室複習數學。
少女一到教室,老師就拿出題目給少女練習,接著打開電腦試卷,由少女練習電腦題目,沒料老師卻趁少女練習時,從背後環抱,再將手伸入衣物內撫摸胸部,直到少女完成習題才罷手。
隔天數學考試少女拿下高分,老師才說那天寫的是段考題目,後來被老師舉動嚇到的少女,將摸胸經過告訴同學,有次回家將老師襲胸的過程再告訴媽媽,氣炸的媽媽跟其他親友向校方通報,才揭發狼師真面目。
法院審理時,老師否認襲胸,稱當天他在車上吃飯,人不在電腦教室,他也不可能拿段考題目給少女練習,同學拿高分是因為他出題都出重複題目,何況若少女被他襲胸,學習應該有影響,但她那次段考拿下高分,可見並沒有被他摸胸。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合議庭發現少女第一次段考僅拿46分,排名吊車尾,第二次段考卻拿96分,排名第二,第三次段考卻只有75分,排到第5,認為是老師先洩題讓她練習,才讓少女在第二次段考拿下高分。
合議庭認為,少女平時乖巧,還會幫忙母親家務,但遭老師猥褻後,出現明顯的反覆經驗創傷、逃避、過度警醒、焦慮及失眠困擾,也有自傷行為,有明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相關症狀,認定老師對少女猥褻,依法判刑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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