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坑殺嫖客海撈千萬和解金 雞排妹御用律師被停職
曾多次擔任網紅雞排妹(本名鄭采勻)委任律師的王啓任,與徐姓應召站業者以仙人跳手法坑殺40名嫖客,王又以律師名義詐取117萬元,粗估獲利達1254萬元,王、徐兩人經雄檢起訴後,案件仍在審理,檢方當時痛斥王身為在野法曹,卻違背律師使命,將王啓任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王啓任停職。
經營應召站的徐男曾在包養網站結識2名少女,誘騙兩女下海,還教少女留下嫖客使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記下對方的車輛牌照號碼設計「仙人跳」,以嫖客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撈錢,徐最後被依恐嚇取財、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刑6年。
徐男羈押獲釋後,前年10月認識執業律師王啓任,雙方談妥合作模式,王要求徐應找「未成年」少女下海,才好簽立和解書,但徐堅持不能找未成年,最後雙方決定以假證件方式,假冒下海女子是「未成年」。
檢警查出,徐男先由應召站總機人員接洽嫖客,假裝是「未成年」少女下海,吸引特殊偏好的嫖客上門,完成交易後,徐男再與應召站成員假裝成少女的「父母」,出面逼嫖客和解,和解事宜則由王啓任負責接洽。
由於遭鎖定的嫖客都具高社經地位,有嫖客擔心曝光,乖乖答應與徐男和解,談論和解事宜時,王啓任還會跟被害人分析利弊,軟硬兼施,最後持假父母授權的委任書簽名,事成之後,王可分得和解金5成,其餘和解金則由徐男同夥朋分。
不僅於此,王還會要求被害嫖客支付律師委任費,指協助處理和解事宜也要付錢,前後有多人付出委任費,詐得117萬元。雄檢偵辦後,依組織犯罪條例、共同詐欺取財等罪,起訴王啓任、徐男等人。
王啓任是執業律師,卻與應召站業者合謀仙人跳,雄檢當時起訴書痛斥王「違背律師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使命,與徐男、張男合組詐欺集團,以法律專業對被害人施壓和解,手段惡劣」,具體求刑7年,並移付懲戒。
律師懲戒委員會審理後,認為王啓任利用法律專業對高達40位被害人詐欺取財,還以「律師費」行詐騙,合計金額達1254萬元,有損司法威信及律師公益使命,決議停止王啓任律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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