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道老師遭控涉對女大學生性騷、傷害 嘉檢:性騒不起訴傷害起訴
嘉義縣67歲劉姓劍道男老師被控去年12月10日晚間,趁對女大學生學員療傷時,用手觸摸女大生外陰部,涉及性騷被告,警方偵訊移送法辦,嘉檢偵辦認為女大生單一指訴,無其他證據,犯嫌不足,今天不起訴處分,劉男另涉拿木刀傷害女大學生起訴。
不起訴書說,67歲劉姓劍道男老師被控去年12月10日晚間7點,在民雄鄉中樂村居處,對寄住女大生劍道學員進行腿部療傷時,以手觸摸女大生外陰部、兩大腿內側身體隱私處得逞,女大生向警方提告劍道老師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檢方說,劉男坦承有對女大生進行腿部療傷,但否認性騷擾。劉男辯稱,當時雖有按到膝蓋附近大腿位置,但絕無碰觸女大生外陰部、兩大腿內側位置。檢方認定只有女大生單一指訴,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指控內容屬實,不足以認定劉男有性騷擾犯行,犯罪嫌疑不足。
另,劉姓劍道男老師也被控去年12月10日上午,在民雄國中劍道館內指導這名女大生劍道升段檢定「劍道形」時,劉男認為女大生動作姿勢未達要求,眾人面前持劍道用木刀,連續擊打女大生臀部,造成臀部挫傷,女大生提告劉男,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聲請法院簡易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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