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群交案曝光 因媽媽另交女友遭丈夫、兒子痛毆
新北市一名婦人帶著一對子女再嫁給鷹架工人,卻容任丈夫「性教育」,讓小孩以為有性需求,兄妹、父女、母子間皆可性交。前年婦人離家另尋女伴,遭丈夫夫和兒子毆打,她聲請通常保護令並向社工吐露家人長達3年「群交」。台灣高等法院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女子為性交5罪,判主導的丈夫5年10月徒刑,婦人則處3年2月刑。
這名鷹架工人有盜匪、竊盜、詐欺、背信等前科,因夫妻感情不睦,現已離婚。
檢方起訴指出,這對夫妻以「性教育」為由,讓當時都還不到14歲的小兄妹相互口交,或與繼父、生母性交,次數多達5次,時間長達3年,讓小孩的性觀念嚴重偏差,連帶地都因觸法而進了少年法庭,危害甚大。
工人表示,自己本性善良、木訥且不善言辭,對於案情都願據實以告,並說自己只有國中畢業,對法律的認識不多,經過這次事件他已知道警惕。婦人則稱長期遭丈夫家暴、性虐待,為了家庭和諧,只能忍受丈夫對她和子女的情緒發洩,因丈夫一再主張要讓孩子接受「性教育」,在疲勞轟炸下只好讓他「著手」。
除了這對小兄妹外,夫妻還育有另兩名幼子,婦人說,如果她反對性教育,4個小孩都會被打罵。她說,大兒子因交女朋友,丈夫大為光火,還遷怒女兒,並對小孩「再教育」。
高院審理認為無從證明婦人長期遭受家暴、性虐待,但她因前年2月離家出走,4月時因和女性友人有親密舉止,遭丈夫和大兒子毆打,婦人聲請通常保護令後才告訴社工荒唐事。在婦人離家期間,丈夫尋妻不果而買醉,兒子為了安撫繼父,要求妹妹佯裝成媽媽裸睡陪伴,但他自己也脫光光睡在妹妹身旁,外公敲門見狀驚愕,馬上制止。
高院認為婦人會供出本案不全然是為了保護小孩,且她離家,讓小兄妹得持續接受繼父嚴重違反倫常的性觀念教育,沒有可憫之處。而工人身為小孩的繼父卻罔顧人倫,「性教育」其實就是群交,犯罪情節嚴重,也沒有可以減刑的理由。
高院考量5次亂倫都是由丈夫提議主導,婦人是附和配合,因此量刑輕重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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