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格爾挨告與富商親密泡湯 正宮證人推翻辯詞:早就知夫妻身分
登山好手曾格爾去年遭爆與富商陳坤保到三二行館泡湯,遭陳的妻子岳啟儒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未到庭的曾格爾日前主張不知兩人是夫妻關係,且沒有發生性行為。張姓證人今作證,曾格爾帶著小編到陳、岳住處中討論登山募款,早就知道兩人是夫妻。
正宮岳啟儒傳喚張姓證人,用以證實曾格爾早就知道陳坤保已婚有配偶。張姓證人稱,她和岳、陳是朋友,2020年底在朋友聚會時認識曾格爾,「陳坤保會在聚會時,向朋友介紹岳啟儒是他太太」,且2021年至少有聚會3次,曾格爾曾說有登山活動需要募款,陳坤保喜愛運動,且崇拜、尊重運動員,曾格爾知道陳坤保人脈很多。
張姓證人稱,2021年11月8日,陳坤保知道岳啟儒會晚回家,且不想單獨和曾格爾在一起,主動邀請她到家作客,當晚10時許,陳、岳家中有她和陳坤保、曾格爾和曾的陳姓小編共4人,直到隔天凌晨1時許,岳啟儒回家後,她才離開。張姓證人指出,曾格爾到陳、岳家中的目的是希望岳啟儒幫她做公關、經紀、宣傳登山活動,且還希望參加時尚活動。
原告訴訟代理人吳彥鋒問,岳啟儒回家後和大家有什麼互動?張姓證人稱,陳坤保事先知道岳要回家了,開心的向大家說「我太太終於回來,等好久」。岳啟儒回家後先進房換衣服,再和大家聊天,討論曾格爾募款的事情,大家都有看到岳進房去換衣服,曾格爾也有看到。
法官今問原告主張侵害配偶權態樣為何?原告訴代主張,陳、曾以訊息討論2022年8月29日訂房入住三二行館,且沒有突發事故中斷此計畫,再加上「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陳坤保日前作證稱是胃藥)」等訊息之間接證據,主張曾格爾與陳坤保「發生性行為及親密行為」侵害配偶權。
未到庭的曾格爾透過父親具狀稱,前訴訟代理人已解除委任,請求展延言詞辯論期日。原告訴代則指出,曾的父親非訴訟代理人,程序上不能代理被告為任何訴訟行為,前訴代早在1個月前具狀終止委任,被告無不能委任其他人,審判長訂的言詞辯論期日,非重大理由不能變更或展延,若有遲誤等同放棄言詞辯論機會。
法官諭知,曾格爾之前聲請不公開審理,卻在今年3月27日開庭後,將法庭筆錄貼在個人臉書,並經媒體報導,本件是否不公開審理顯有疑義,審酌法庭應以公開審理為原則,不公開審理為例外,本件爰進行公開審理,且今日庭期是曾格爾提出陳姓證人可到庭作證的期日,加上張姓證人願意改日再到庭作證,認「已足以保障被告程序利益,本日不展延言詞辯論期日」。
法官諭知,張姓證人收到法院開庭通知,務必到庭,全案今年7月31日下午2點30分,續行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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