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料老闆認定妻子外遇勒斃她 拿生魚片刀找小王辯沒要殺人
日本料理店周姓老闆疑妻外遇,在新北中和住處用毛巾勒斃她後,再前往永和福和路拿生魚片刀砍殺林姓「小王」,新北地方法院考量周坦承殺妻、否認意圖殺害林,分別依殺人、殺人未遂罪判處14年、5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16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準備程序終結,定6月20日審理。
周姓男子(63歲)因多次目擊張姓妻子(60歲)與林姓男子(55歲)走在一塊,懷疑妻子有出軌,夫妻為此多次口角。
去年7月9日凌晨0點多,周因覺得妻子欺騙他,趁妻子服安眠藥熟睡時,用毛巾將她勒斃,上午9點,他回經營的日料店拿生魚片刀,再跑到永和福和路林姓男子住處樓下,打電話找林談判。林否認與周妻交往,周持生魚片刀朝林的腹部刺下,林閃開並奪下他手中的生魚片刀,周趁隙逃跑,2分鐘後到新北市警永和分局投案。
周坦承殺妻並砍傷林,但否認有殺林之意,稱有用報紙包住生魚片刀刃,只是要給對方一點教訓,但檢方不採信,認為他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北地院認為周只因妻子外遇就殺人,對林行凶的意圖也很明顯,且他經營日本料理店豈會不知生魚片刀鋒利,認定他犯殺人、殺人未遂罪。新北地院審理時,周一再責怪婚姻遭破壞,地院認為他性情暴戾、不知殺妻讓婚姻無法回復,判他16年徒刑。
高院行準備程序時,告訴代理人聲請傳喚證人,對於調查方法、次序沒有意見,周也沒多說話,受命法官除諭知6月20日審理外,也定5月31日開延押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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