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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酒館聚會暢飲隔天妻子出門上班 閨密夫在家撿屍酒醉女
新北市一名年輕女子前年和男友與閨密夫妻檔一起在新莊區一間餐酒館聚會飲酒,因與男友吵架又酒醉,閨密便帶女子返家過夜,沒想到閨密的汪姓丈夫,隔天一早見妻子出門上班,汪男見女子仍酒醉,不僅脫衣猥褻並趁機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及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北市一名年輕女子與同居男友於2021年1月,和閨密夫妻檔一起前往新莊區一間餐酒館聚餐暢飲,其間女子因與男友發生口角爭執,男友負氣表示,到店外吹吹風,等女友消氣後再一起返回同居住處。
女子因怒氣未消,與閨密夫妻檔從餐酒館後門一同離開,其閨密因耽心女子已酒醉,便帶女子一同返家且進屋後,二女還持續喝啤酒至天亮,隔天上午9時,女子閨密因要上班,便獨留酒醉的女子睡在客沙發上。
沒想到,閨密丈夫汪男見女子酒醉有機可乘,動手脫去女子衣褲,乘機猥褻及性侵得逞。女子事後醒來發現內褲反穿,察覺情況有異,打電話向男友哭訴,又耽心影響閨密夫妻婚姻關係,一度不願聲張,其男友心疼女友遭人欺侮,堅持要提告。
汪男到案後辯稱,當天返家,見妻子還與女子在客廳喝啤酒,洗澡後便進房間睡覺直到天亮,矢口否認犯行,但檢警在被害女子內褲上採集到生物跡證,經比對 DNA與汪男相符。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及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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