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88會館郭哲敏交保 檢抗告成功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AE博弈網站獲利十六億元,另涉及地下匯兌洗錢二一七億元遭檢方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上月廿三日裁定郭五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同時配戴電子腳環監控;洗錢共犯、郭的親信張旭昇卅萬元交保。新北地檢署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裁定理由不備,昨撤銷發回更裁,新北地院今天下午重開羈押庭。
新北院原裁定郭、張各以五千萬、卅萬具保,限制出境外,都禁止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證人。其中郭交保期間得配戴電子腳環,他還向法官抱怨電子腳環蓄電量不足,被狂打電話確認行蹤。
新北地檢署指郭哲敏是通緝到案,海外資產雄厚,有投資柬埔寨土地、泰國曼谷房產不動產,且持有柬國護照,甚至曾辦新加坡投資移民,有絕對財力及能力潛逃國外。檢方抗告稱郭是賭博、地下匯兌、洗錢犯罪集團首腦,先前已有滅證事實,他有對證人騷擾、施加暴力、影響證人證述的強烈動機和高度串證可能。
新北檢認為錢對郭來說不成問題,考量犯罪所得,僅五千萬交保金額過低,無法達到阻止棄保潛逃目的。
高院合議庭認為郭哲敏、張旭昇涉犯銀行法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嫌重大,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徒刑,有逃亡事實且有串證共犯、證人之虞,加上多名證人待調查,張更曾拘禁、傷害證人,新北院沒說明為何兩人遵守諭知的條件就可以達到原先羈押所要達成避免串證的目的。
另外張旭昇的交保金額僅卅萬,高院也質疑是否符合比例,認為檢方抗告有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