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80克安毒溶進中藥材走私 緬甸男判囚5年半
家境貧困的19歲緬甸籍男子KHANT SI THU(中文名:朱發偉)今年元月間遭國際運毒集團收買,將溶附於13大包中藥材、市價逾72萬元的479.48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分裝於行李和背包中搭機來台,入境遭海關識破,桃園地院審結,將朱男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本案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朱男在通訊軟體微信受暱稱「字老成大爹」成年男子委託,以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萬餘元報酬,並預先交付旅行期間所有消費的緬甸幣百餘萬、約新台幣1萬5000餘元現金,將這批溶附安毒的中藥材送貨來台。
朱男先於今年元月11日到緬甸仰光「蒼穹賓館」與「字老成大爹」碰面,對方將夾藏安毒的中藥材行李箱及背包各1個交給他,然後搭乘同月16日上午10點50分自緬甸仰光起飛的華航CI-7916班機,當天下午抵達桃園國際機場,通關時海關察覺行李有異,開箱查驗發現一批13大包、重28930公克中藥材,當時海關曾詢問中藥材用途,朱男稱「這是要給阿公」進一步詢問食用之法,得到「泡水喝」後,當下取出無標示且無味的藥材泡水後,發現顏色變淡竟產生難以忍受的臭味,檢驗發現藥材上是透過溶解方式附著的安非他命。
法官審酌,被告朱男雖為緬甸國籍人士,然運輸走私毒品乃為世界各國均予以嚴懲的犯罪,且其亦知悉甲基安非他命屬我國列管的毒品及管制進口物品,若於我國境內流通,可能侵害我國國民生命、身體、健康法益,竟於共犯「字老成大爹」委託運輸毒品,無視我國法律禁制及可能對我國人民所造成戕害結果,故意運輸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且本案運輸第二級毒品的驗餘淨重合計達479.48公克,含扣案13包毒品中藥材數量不少,所幸及時查獲,毒品尚未流入市面釀成巨害,考量被告事後坦承認犯行,頗有悔意的犯後態度,兼衡被告自陳小學肄業、無業、家境貧困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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