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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警當街駁火99槍 桃園槍戰43歲槍手遭羈押禁見
桃園一名43歲楊姓嫌犯23日深夜持槍朝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連轟多槍,不僅與警方當街駁火,還朝一名員警開槍擊中左肩。檢方訊問後認楊嫌涉犯刑法殺人未遂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認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裁定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43歲楊嫌疑似不滿被警方查緝槍砲案件,23日深夜近11點持改造槍到桃園市桃園區景福派出所,朝門口射擊8槍,警方立即展開追捕,一路追到力行路及永安路口,過程中22歲蔡姓員警下車跑到楊嫌車窗旁喝令下車,楊嫌卻直接從車內朝蔡警開槍,蔡警左肩遭擊中倒地,隨即楊嫌又逃往永安路及富國路口,與大批警力發生衝撞,直到被警車夾擊後逮捕,全程警匪共連轟99槍。
楊嫌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24日晚間認楊嫌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裁定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檢表示,楊姓嫌犯因不法持有槍械,屢遭員警查緝,竟心生不滿至派出所持槍犯案,公然挑戰公權力,顯見被告目無法紀,對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影響。本案幸經員警奮不顧身,及時將嫌犯制伏,檢方對於重大危害治安案件,將秉持嚴查速辦態度,以杜絕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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