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伴醉倒丟在房內自己跑去看電視 2天後再看人已死了
史姓男子和王姓女友人喝掉兩瓶半的威士忌,兩人回家後,王女因酒醉摔倒撞傷,史男卻僅將王女丟在房內自己坐在客廳看電視,事隔2天後,史男進到房間查看王女,王早已失去呼吸,送醫後不治,相驗發現死因為多重藥物及酒精中毒,史男因違反「注意義務」,被法院判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史男和王女認識多年,2021年4月6日凌晨0時許,史男到王女任職的卡拉OK店消費,在店裡和王女喝了1瓶威士忌,當天凌晨3點,王女下班後,史男搭乘計程車和王女一同返家。
兩人又在屋內喝掉近1.5瓶威士忌,最後因不勝酒力,雙雙醉倒在屋內,隔日凌晨2時許,王女曾酒醒上廁所,但酒精未退,在廁所摔倒,但史男看到王女受傷趴在房內小衣櫥,卻僅將房門關上,自己跑到客廳看電視。
當天晚間11時許,史男見王女都沒走出房門,他走進房間查看,王女早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不治,相驗檢出體內含有K他命等毒品反應,應為酒後及藥物濫用,造成多重藥物及酒精中毒,造成呼吸性休克而死亡。
王女父親不滿,認為史男明知道王女早喝醉摔倒,卻將王獨留房間內,只有在7日晚間打了幾通電話給王女,王女沒讀、沒回,史男也不願進屋內查看,直到7日深夜11時許才進到房間,但王女已回天乏術。
王父認為史男違反注意義務,對他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史男辯稱他看到王女怪怪的就馬上打119,還幫他做CPR,但已經來不及。
法官認為,王女體內驗出多種毒物,加上血液高濃度酒精,體內毒品殘留量已達致死程度,王女生前和史男共飲近2瓶半威士忌,由於酒類都是史男購入或放在王女家中,死亡風險應由史男創造。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為王女喝酒後身體不適時,史男應立即將她送醫,但這兩天時間裡,史男卻僅打幾通電話,即便王女未讀、未回,也未進去房間查看,王女死亡與史男的不作為有關,因違反注意義務,考量他未與王父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可上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