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桃警刑求17歲少年遭送辦 民團籲:國家人權委員會應調查
桃園一名17歲少年指控,被員警強勒脖子被拖進派出所,遭甩棍、印章鐵盒及電擊棒等刑求。警方回應,事件屬實,3名涉案員警已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團呼籲,國家人權委員會應介入調查,政府應支持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
本月18日晚間,一名17歲少年行經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時,遭3名員警攔下,稱他涉嫌擄人勒贖並帶進派出所,員警涉勒住少年脖子拖進偵訊室,持甩棍、印章鐵盒及電擊棒刑求少年逾1小時,造成少年身上多處傷痕及瘀青。事後警方表示沒有開秘錄器,而少年則提告3名員警涉嫌恐嚇及傷害等罪。
桃園分局回應,經調查少年指控屬實,已依法將涉案3名員警移送桃檢指揮偵辦,所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自請處分。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今提出4點共同訴求:
第一點,國家人權委員會應盡速介入調查、約詢涉案人員及保全相關事證,釐清事件成因,杜絕類似事件再發生。
第二點,行政院長陳建仁應盡速將「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設置國家層級的獨立防制酷刑機制,確保各機關落實該公約規定,而且民進黨選選前已承諾將在總統當選1年內,盡速推動與通過本法。
第三點,立法院各黨團應正視刑求問題,國會三黨應支持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就本法提出修法草案,支持通過。
第四點,警政署應依2017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徹底檢討警察績效制度。
民團表示,監察院去年9月就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台北監獄管理受刑人涉遭違法虐待實施酷刑,將持續監督各種警察濫用暴力事件,追蹤事件後續,確保受害民眾獲得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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