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偷吃商品放回架上遭撻伐!網紅詹姆士被逮驚「第一次有警察來家裡」自爆粉絲數漲許多
網紅詹姆士(呈)近期上傳影片,片中他在全聯、家樂福從商品架拿零食、飲料,打開包裝食用後放回,稱「吃東西免錢」及「不喜歡放回去」。刑事局今通知詹姆士(呈)及其攝影師到案,詹姆士(呈)稱有結帳,警方依煽惑他人犯罪、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信用等罪嫌偵詢,詢後將請回函送。
警方調查,「詹姆士(呈)」24歲戴姓男子去年11月29日前往台中市家樂福德安店、本月26日赴全聯大坑店,由攝影師29歲賴姓男子拍攝相關影片。全聯法務人員今上午赴刑事局報案,家樂福法務則在下午向刑事局報案。
刑事局偵四大隊第二隊受理,今下午3點多赴台中北屯區戴的住處,持通知書帶回戴及賴,傍晚約5點半抵達刑事局偵詢。戴初步稱,為網路流量拍片,商品均有結帳,並提供手機雲端發票供核對。
全聯、家樂福向警方表示,經清點商品均有結帳。警方檢視上傳影片及調閱監視器,發現與戴同行人士在他放回商品後取下結帳,但戴曾在全聯打開一罐清潔劑佯裝飲用,疑漏結帳,涉詐欺及毀損罪,不過向全聯確認未撕開瓶口封膜、蓋回瓶蓋,應不構成。
另外,影片稱「在全聯吃東西免錢」、「吃不喜歡就放回去」,涉煽惑他人犯罪、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信用罪。
據了解,戴住社區大樓,屋內約30坪大,每坪約50萬元,警察上門時他在睡覺,應門驚訝說「第一次有警察來家裡」,坦言上傳影片後漲粉許多,透露與網紅超哥屬同體系公司,他直播「帶貨」月入20萬元,3年前花1千2百萬元買房。
警方說,春節前民眾採購食品旺季,類似不法行為影響食安,呼籲民眾勿模仿而涉法。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