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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所得近2億 苑裡逾半公頃土地遭倒廢液將列管制區
環保單位會同警調去年8月間在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土地查獲傾倒廢液及非法處理事業廢棄物案件,初估3年不法所得高達1.8億多元,相關人員移送檢方偵辦,因場址內挖有2個大坑洞混合廢棄物及廢酸洗液,且酸洗液漫流,苗栗縣環保局採集土壤及廢棄物送驗,其中鉻、銅、鎳、鉛、鋅等重金屬檢測值超過汙染管制標準、廢液已嚴重汙染國土,環保局將公告現場土地為土壤汙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汙染管制區,要求行為人將環境恢復原狀。
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這起環保犯罪案件是業者收受廢酸洗液等事廢,假借再利用之名,卻未經合法處理方式,與非法處理業者及司機勾串任意傾倒棄置,與先前三灣鄉中港溪上游傾倒廢酸液案手法相似,這次幸賴檢警環聯手,主動稽查發現跟監,才讓全案曝光,阻止不肖人士持續破壞國土。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業者收受工廠產出的廢酸洗液,但為節省成本,未依規定於再利用製程添加化學原料進行反應,且3年都未購入原料,於事廢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中虛偽申報不實原料使用量,再將未完成反應的廢酸洗液,委託貨運以槽車載到不肖業者承租的土地,誆稱作為水泥添加劑,與其他事業廢棄物混拌成不合格且無用途的水泥塊,非法棄置於土地,粗估棄置面積約5100平方公尺、棄置廢棄物總量約2 800公噸。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在檢警環調合作平臺下組成專案小組,溯源釐清廢酸洗液來源及犯罪網絡、手法,掌握關鍵犯罪證據,迅速查處不肖業者殘害國土及汙染環境的不法惡劣行徑。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破壞苗栗好山好水的非法劣質業者務必要嚴懲,為加強防範廢棄物於縣內非法偷倒,除要求警察局及環保局加強查緝,縣府針對老舊廢棄工廠,已責成工商發展處等單位進行清查專案及列管,避免這些建物疏於管理甚至成為不肖業者堆置廢棄物之環保治安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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