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CBD替前任治憂鬱 高雄男辯「廠商寄錯」法官不採信
高雄陳姓男子前年在美國網站購入內含第二級毒品的大麻油膏,以快捷自美私運進口,經海關通報檢警查辦,陳辯稱,原是買大麻二酚CBD替前女友治憂鬱,怎料「廠商寄錯!」陳矢口否認會傻到以本名運毒還郵寄到府,不過,這個說法不被一、二審法院採信,判他10年半徒刑。
據悉,大麻二酚CBD,雖被視為可改善失眠、抗焦慮的「減壓聖品」,國外有廠商將它製成軟糖、餅乾等食品販賣,但我國食藥署以「藥品」列管,且國內並無含CBD成分藥品,若民眾想購買,還需經醫師診斷評估開立處方,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申請個人自用藥品以專案進口,程序繁瑣不易。
前年關務署高雄關發現,一件內容物標示為「文件」申報價值15美元的快捷郵包,疑似內含大麻膏品,該郵包於12月27日接近下午3時許,由警方佯裝郵務人員送達陳男家中,但當下陳男拒收,警於25分鐘後,持搜索票進到陳男家中搜索,查獲大麻膏等證物。
另從扣案的陳男手機中發現,陳男曾向美國公司詢問HHC、D8-THC(即四氫大麻酚)、CBN等價格,還詢問能否以「食品樣品」填寫託運內容;陳也曾向大陸網友討論「晶體」、「純度」,有意自國外私運管制物品及運輸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且欲逃避查緝。
「如果我買的是非法商品,我提供我家地址電話、姓名,實在不合理。」陳男向一審時向高雄地院辯稱,當時是向大陸某生物科技公司購買400公克CBD,不理解廠商卻是寄來這個東西;此外,陳透露前女友曾問可否拿到大麻,為了挽回感情,陳男才說可幫忙拿到,但後來兩人並未復合。
陳男在高雄高分院審理時辯稱,雖曾向美國公司詢問大麻產品,但詢問內容都是跟抑制憂鬱症有關,當時欲使用CBD治療前女友憂鬱症,但後來因為沒有效果,就不再繼續使用。
對於向大陸公司訂購大麻素,陳男坦言,明知會有微量四氫大麻酚,但在看過大陸公司提供的檢測報告後,他認為沒有超出國內訂定標準,才會購買,但陳男仍舊否認犯行。
經查,陳男雖聲稱該產品是向大陸公司訂購,但查看陳多次與陸方交易紀錄及郵件往來,除金額兜不攏外,陸方貨物陳男應早已收到,並非本案查扣郵包,而本案郵包自美寄出後,陳男多次上網查詢寄送狀態,並主動聯繫郵局配送情況,一、二審法院皆不採信陳男「廠商寄錯」的說法。
陳男始終辯稱訂購的是CBD,且會分給女友、弟弟、父母親,一家人施用,法院參酌陳男曾有販賣、轉讓大麻前科,且本次扣案毒品數量不少,應非僅供自己施用,且情節非輕;高雄高分院近日做出判決,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陳男10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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