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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批律師白目…新北檢候補檢察官二度不合格 成首位遭解職司法官
新北地檢署一名顏姓候補檢察官,前年成績審查時未達候補門檻,今年又遭新北檢二度評定僅書類成績及格,綜合成績仍不及格,決議將予以解職。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經審議,確認新北檢的確依照法官法相關規定辦理,決議通過將顏姓檢察官解職,成為首位候補不及格遭解職的司法官。
法官法規定,法官、檢察官等司法官考試及格分發任用後,候補期間五年,候補期滿審查及格者,再經過試署期間一年及格者,才能成為實任;但候補、試署不合格者,兩年內再予考核,仍不及格者將解職。一名檢審委員指出,檢審會通過後,會將全案報請法務部長蔡清祥核定,並以書面通知當事人正式生效。若顏姓檢察官不服遭解職,可藉由行政訴訟尋求救濟。
據了解,該名司法官55期的顏姓檢察官,當年在司法官學院也曾面臨結訓成績不合格,後來向公務員保訓會申訴成功,才得以從司法官學院畢業分發成為檢察官。
但顏姓檢察官分發至新北地檢署後,工作狀況仍不理想,2018年曾在開庭時對被告不正訊問,2020年在檢察官論壇上批評律師白目,去年遭懲戒法院判決罰俸10個月。
前年成績審查時,顏姓檢察官僅書類審查超過70分及格,其餘綜合成績,在辦案品質、敬業精神、品德操守與學識能力4項均不及格,新北檢、檢審會均決議延長2年候補時間。今年她依然維持只有書類審查及格,綜合審查不及格,檢審會因此通過維持新北檢決議將她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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