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bay好油恐嚇案 刑事局抽絲剝繭破真相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左)日前自述遭網友人身威脅,並在前立委黃國昌(右)的YouTube直播上哭訴,如今被爆出此事其實是林裕紘自導自演,林裕紘今天一大早在臉書發文道歉。圖/取自自黃國昌YouTube頻道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左)日前自述遭網友人身威脅,並在前立委黃國昌(右)的YouTube直播上哭訴,如今被爆出此事其實是林裕紘自導自演,林裕紘今天一大早在臉書發文道歉。圖/取自自黃國昌YouTube頻道

臉書粉專「Linbay好油」稱遭恐嚇,檢警調查全案為自導自演。刑事局今天表示,經科技偵查發現犯嫌許男使用境外VPN IP跳板以躲避追查,循線抽絲剝繭查獲涉案國民黨工許男。

臉書粉專「Lin bay 好油」版主林裕紘日前稱遭恐嚇,宣布粉絲團停更、目前人在國外。檢警追查發現有國民黨黨工背景的男子許哲賓涉有重嫌,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凌晨2時許裁定收押禁見。據了解,許男供稱是受到林男指使、手中有證據,全案為自導自演。

警政署刑事局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副局長邱紹洲表示,「Lin bay 好油」版主林裕紘多次就進口雞蛋問題發文質疑政府,並稱於9月21日晚間遭臉書帳號暱稱「何可恩」傳訊恐嚇,內容為「林裕紘很會爆料幹政府嘛 很邱嘛...你最好小心老婆跟小孩的安全 我們走著瞧 幹」。

全案經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由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桃園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和桃園分局、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追查。

專案小組透過科技偵查與資料分析發現,「何可恩」臉書帳號是在去年6月設立,犯嫌使用境外VPN巴西IP做為跳板,於今年9月21日晚間6時33分更換「何可恩」帳號大頭貼相片,並於當晚6時41分傳送恐嚇內容給「Lin bay 好油」林裕紘,經查鎖定案發地點為新北市永和區一間咖啡廳。

警方發現,「何可恩」帳號註冊電話是屬薩爾瓦多、註冊IP在墨西哥,傳送恐嚇訊息IP則為巴西,研判帳號為假名,犯嫌棄圖透過境外VPN跳板IP犯案以躲避警方追查。

經調閱分析犯案地點咖啡廳附近的監視器畫面後,鎖定38歲許男涉有重嫌。

專案小組掌握相關證據後,於10月2日上午持桃園地院核發搜索票、拘票至新北市中和區的許男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將他查獲,並查扣手機2支、筆記型電腦2部和隨身碟1個。

據了解,犯嫌許哲賓具國民黨工背景,曾任雲林縣長張麗善的小編和立委候選人的發言人。他供稱是受到林裕紘指使、手中有證據,全案為自導自演。

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說明,專案小組分析扣案證物發現,許哲賓和林裕紘於恐嚇案發前、9月21日下午1時還曾使用通訊軟體聯繫,且從手機發現許哲賓在案發後還錄下兩人談論恐嚇案的對話內容,實為「自導自演」劇情。

刑事局指出,許嫌利用網路假帳號恐嚇他人,已違反刑法210條偽造私文書及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躲藏在網路鍵盤後面的犯罪者,警方一定會依法嚴辦,追查到底。

版主林裕紘今天在臉書發文道歉,稱是因被出征、抹黑擊垮才出此下策;有些恐嚇確實是請朋友幫忙,但有些是真的。

恐嚇 林裕紘

延伸閱讀

Lin bay好油被威脅爆自導自演 鄭文燦:令人傻眼的真相

Lin bay好油大鬧劇!高閔琳被冒名喊委屈 陳其邁籲查明

影/許姓黨工涉「Lin bay好油」恐嚇 國民黨:即日解除勞務關係

遭恐嚇自導自演「Lin bay好油」道歉 網友反映兩極

相關新聞

Toyz正式發監!中午12點57分搭上囚車直奔台中監獄

電競好手、網路遊戲實況主劉偉健(Toyz)販賣大麻菸彈,被依6個毒品罪判刑4年2月定讞,Toyz今上午9點多在母親陪同下...

Toyz判關4年2月 今發監!得先赴台中地檢署報到

電競好手、網路遊戲實況主劉偉健(Toyz)販賣大麻菸彈,經台中地院一審依6個毒品罪判他4年2月,上訴至三審駁回確定,因未...

新北三重祖孫三代3屍命案 二女婿涉重嫌警方追查中

新北市三重區今晚驚傳祖孫三代3屍命案,69歲劉姓老婦和30歲女兒、3歲孫子,被發現躺在臥室同1張床上,每個人身上均裹著1...

影/角頭與警局長「魚翅宴」惹議 黃清源日前遭拘捕畫面曝光

台北市警局長張榮興遭爆去年曾與地方角頭「芳明館」老大、青山宮主委黃清源共赴「魚翅宴」,今早出面說明當天是受市議員邀請出席...

快訊/涉網路簽賭 新北海山6名員警遭檢調帶走調查

疑似涉及網路地下簽賭,新北地檢署昨晚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調查官前往海山警分局江翠等派出所搜索,傳出有6名基層員警遭檢調人...

未成年兒砍前員工13刀致死 父涉頂替扛殺人罪…5萬覓保無著羈押禁見

新北淡水侵吞工程款殺人案,淡水警方獲報逮捕陳姓老闆涉持摺疊刀猛刺李男13刀不治,士林地檢署複訊後發現陳男翻供,全案凶嫌疑...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