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簽遭林佳龍2度退回 台中前局長帶妻女「出國行銷」詐公款
台中市前農業局長王俊雄曾帶妻子出國考察遭議員質詢卻不知收斂,2017年底上簽給時任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要赴加拿大行銷柑橘,簽呈遭林2度退回最終才勉予同意,王又涉嫌帶妻女赴加國旅遊、持假發票核銷27萬元支應住宿、機票;檢方斥王敗壞官箴,依貪汙罪嫌起訴他,光是起訴書多達173頁。
台中地檢署查出,王俊雄2014年上任農業局長後多次攜眷出國,2016年已遭議員質詢,王卻不知收斂2017年底又興起借公務行程攜眷出遊念頭,他2017年11月13日指示農業局戴姓科員擬簽2018年農曆年前2周至加拿大溫哥華舉辦「柑橘行銷活動」,並請時任台中市長林佳龍出席。
檢方發現,林當時就批示「市長可能無法出席」。王的張姓妻子也沒等市府批准,就介紹加國的國華超市向台灣廠商進口6噸柑橘,王得知後,12月29日再命戴員簽擬「已由台中起運6噸柑橘往溫哥華,建議於國華超市辦活動。」
林佳龍則批示「希望結合具體城市外交,評估效益,才能決定是否派員及何種層級前往」,簽呈遭市長室退回再議。檢方認為,王卻不甘計畫泡湯,透過市府秘書處人員再和市長當面溝通後,林佳龍最後才勉予同意該計畫,顯見王、戴在市長質疑下,仍主動積極辦理。
檢方查出,王為圖核銷支付張姓妻子、女兒赴加國費用,找來中都合作社充當人頭核銷經費以避免議會監督,並和中都得馬姓主席、林姓執行長合作,以中都名義向農業局提報「107台中市柑橘行銷計畫」並獲同意補助。
檢方發現,2018年1月30日至2月5日活動期間,中都沒派任何1人前往,王俊雄除和農業局人員到場,還帶妻子、女兒同行,但妻女未參與柑橘行銷,頂多在一旁觀看,回來還以製大型海報、買椪柑,甚至添購碳粉匣、硬碟,鍵盤等不實發票,向農業局核銷詐得27萬6000元。
檢方訊時,王否認找中都當人頭,辯稱活動搭配海外行銷,需找1個補助單位才請中都擔任,並稱事後報銷都沒參與不清楚;但包括張女、廠商等都坦承提供不實單據核銷,張的女兒也說,媽媽邀她參加就一起去加拿大,只是去行銷活動現場旁觀沒實際參與,也沒有付來回機票,父母會處理。
檢方統計,王和妻女到溫哥華搭乘渡輪、買禮品及來回機票,都是用公費支應,偵結依貪汙利用職 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等,起訴王等一共6人。
檢方並請法院審酌,王俊雄時任農業局長,不思廉潔自持、貪圖小利,利用職務施壓民間團體、承辦員而詐領公有財物,痛批他敗壞官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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