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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毒蟲肇事拒檢還撞警車 「逃給警察追」下場出爐
高雄吳姓男子去年5月19日在岡山、路竹等地開車肇事,經查當天他有吸毒為躲避警方攔查,三度開車衝撞警車,不顧沿路旁人安危,一路闖紅燈違規,直到員警朝吳男轎車輪胎處開槍,致使他在國道三號高速公路失控撞停在圍欄旁,才被警破窗逮捕,訊後被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偵結起訴,遭橋頭地方法院判刑1年。
判決書指出,吳男當時吸毒肇事逃逸,而他兩年前就曾兩度因施用毒品傷人肇事的紀錄,並遭送醫住院,而去年1月又因毒品入院治療,3月才因吸毒裁定勒戒,據醫院報告指出,吳男除毒品引發精神症狀外,並沒有嚴重精神疾病,法院表示,縱使吳男有吸毒行為影響認知力,無從因此減輕其刑。
而湖內分局員警巡邏攔查吳男時,吳男竟駕車先擦撞胡姓警員的警用機車後逃逸,於逃逸過程中,逆向行駛、闖紅燈一路違規,不顧用路人安全,在阿蓮區遭員警圍捕時,甚至倒車衝撞胡警巡邏機車,見前方其他警車減速追緝,竟駕車數次衝撞或擦撞警車,並倒車迴轉逃逸追捕。
法院審酌,吳男為規避員警攔查,悍然駕車衝撞員警座車,不僅妨害公務造成警車多處損壞,讓現場多位員警與用路人,陷入高度危險當中,且吳男2021年間及2022年2月間,就曾2度因妨害公務經法院判刑,如今仍不知悔改。
此外,吳男於案發前5年,曾因恐嚇取財、剝奪行動自由、恐嚇危害安全、強制、詐欺、毀損、竊盜等罪判刑入獄,本案後雖事後坦承犯行,並與2員警、湖內分局達成民事調解,合議庭經均衡考量後,近期宣判吳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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