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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開警車不慎撞死老婦 花蓮一名員警被控暴力討債送辦
花蓮縣一名顏姓員警被控夥同友人暴力討債,還涉及供養線民捉毒品。顏否認,表示只是單純債務糾紛,但警方調查後,認為他與治安人口接觸沒有主動報備,將記過處分,並依恐嚇、傷害等罪嫌函送偵辦。
花蓮縣刑警大隊7日接獲有毒品前科的秦姓男子報案,指控顏姓員警3日凌晨夥同5人到他家暴力討債,還強逼簽本票,他打電話向母親求救,母親允諾幫忙還錢後,顏等人才離開。
警方展開調查,發現秦疑似為顏的線民,因秦手頭較拮据,顏有時也會借錢給秦當生活費。後來顏因為線報有誤,要索回線民費和借款,但雙方對金額有落差,顏指線民費4萬2000元,但秦認為只拿到3萬1000元,兩人談不攏,顏因此率人到秦家討債。
顏則否認養線民捉毒品,表示他與秦男只是單純借貸關係,3日是到秦家協商債務,並沒有打人或強簽本票。
花蓮縣警局督察長林永勝說,當天與顏姓員警一同到秦男家中的5人中,有2人為毒品治安人口,但顏並沒有依規定主動向警局報備,原則上記過一次。至於被控涉及暴力討債部分,已依恐嚇、傷害等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警方絕不護短,秉持毋枉毋縱的原則,靜待司法調查。
據了解,28歲的顏姓員警去年由保一總隊調來花蓮支援,兩個月前還曾在駕駛警用巡邏車押解犯嫌返回派出所途中,在一處無號誌路口,不慎與一名騎機車的81歲婦人發生擦撞,婦人倒地送醫不治,事後顏與家屬和解,但因為勤務有些狀況,上月7日已調到其他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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