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荷蘭夾帶大麻種子入境 南科工程師自學種大麻下場慘
台南科學園區蔡姓工程師去年8月到荷蘭出差,購買6顆大麻種子夾帶入境,並網路自學在住處培育3株植株,他在友人群組哈啦,可以找外勞栽種「賣草」,今年2月被警查獲,辯稱僅供施用而栽種大麻,法官認他犯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又意圖供製造毒品用而栽種大麻,應執行2年8月。
檢警調查,蔡男於去年8月中旬,藉由出差至荷蘭的機會,在當地購買大麻種子6顆後,放在托運行李內自桃園國際機場入關而私運入境進口。
自去年12月起,他在新市住處內,依照網路自學的栽種大麻方法,採購生長燈、溫度控制器、澆水器等設備及肥料,成功培育3顆大麻種子成長至植株階段。經保安警察三總隊第二大隊2月20日持搜索票至住處搜索,扣得大麻植株2株、乾燥大麻株1株及相關設備等。
而查扣大麻植株,經檢視葉片外觀均具大麻特徵,隨機抽樣2株,經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檢驗均含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
蔡男辯稱,僅供施用而栽種大麻,並無販賣的意思。律師表示,蔡男擔任工程師,年薪及家境優渥,沒有必要透過販賣大麻賺錢;原本帶入關的種子只有6顆,手上只有2株大麻,另1株枯萎。
律師說,蔡男與友人的LINE對話紀錄,只是想要炫耀自己可以自學栽種大麻,朋友也認真討論,才會從網路影片內容拼湊天馬行空的對話內容,其中講到洗外勞錢部分,是在說要從中國進口精品販賣給外籍移工,不是要販賣大麻;以蔡男種植的量而言,與他所提及找一堆外勞栽種、大規模量產的狀況不符,不能以該對話紀錄認定他種植大麻非供自用。
台南地院審酌,蔡男任職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受高等教育、為高社經地位者,對於毒品危害性、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性應該很清楚,卻未能恪守法律,明知大麻種子、植株均為違禁物,竟為製造大麻,輸入大麻種子後,在住處栽種大麻成株。
惟念及他犯後自始坦承自國外輸入大麻種子且栽種成苗犯行,且栽種大麻植株3株數量非大,其惡性及犯罪情節相較大量製造毒品牟利者有別。認他犯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處7月,又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處2年7月,應執行2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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