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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不滿被使喚?雲林男台中當街縱火燒友 警依殺人罪送辦
台中市南屯區向心南路昨晚發生火燒車事故,杜姓男子全身有超過六成燒燙傷,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杜在案發前與黃姓男子交談,疑黃男朝杜潑灑汽油縱火後,才釀成事故,杜目前仍在醫院插管治療,警方已在案發18小時內,將黃男查緝到案,全案將依殺人未遂等罪方向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警分局南屯所在昨晚6時許獲報,南屯區向心南路旁有車輛起火,員警獲報趕赴現場,協助消防人員撲滅火勢、實施交通管制,由救護人員第一時間將疑似燒傷男子送醫救治,由於該名男子身上有60%面積以上灼傷,送醫後即刻進行插管治療緊急處置。
四分局為釐清案情調閱監視器,發現被燒傷的杜姓男子(38歲)在案發前曾與黃姓男子(30歲)交談,交談後疑黃男縱火,才釀成事故。
四分局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透過透過其交通工具行向分析其離去路徑,並步訪查鄰近醫院,今天在台大醫院虎尾分院,發現正在就醫的黃男,全案將黃男依殺人、公共危險、毀損罪,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經查,黃男與杜男有積怨,黃男不滿杜男長期使喚,將他當成小弟,而當天黃男前往台中市赴約時,正要載母親前往醫院就醫,為了配合杜而無法載母親就醫,因此心生怨恨,先備好汽油、打火機等物品,還在雙方口角後犯行。
第四警分局長李建興說,民眾遇事應保持冷靜,尋求正當途徑解決,勿以縱火等不法手段進行犯罪或發洩心中不滿,警方絕不容許任何挑戰公權力之不法行為,秉持除惡務盡,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以維護市民安全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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