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高中生啤酒驗出利多卡因?中檢澄清回應「體內沒驗出」
五億高中生案台中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夏姓地政助理假結婚依偽造文書起訴,被控殺人罪嫌不起訴,死者賴男母親委任律師許哲維4日赴中檢遞狀聲請再議指出,賴喝的啤酒罐驗出麻醉藥「利多卡因」成分,來源不明;中檢今澄清指出,賴男體內未檢出,其啤酒罐是遭汙染才驗出微量成分。
中檢指出,有關媒體報導提到,賴男體內有驗出不足以致死之「利多卡因」成份,該部分是警方再現場將扣得的3個啤酒罐、1個可樂罐,送交刑事察局鑑識檢出,因均屬微量而無法定量。
其中1罐啤酒(Asahi)的檢體與賴DNA相符,另1罐啤酒(SUNTORY)、可樂的檢體和夏男DNA相符,另追查現場所扣垃圾筒中的衛生紙、便利貼,濕紙巾等均有檢測出行微量的「利多卡因」。
中檢說,衛生紙檢體和夏、夏的哥哥,及哥哥女友DNA相符,因此該留有賴男DNA的啤酒罐(Asahi)驗出的「利多卡因」,應是受汙染造成。
檢方說,檢察官再依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報告及毒物化學鑑定書,其認定「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或足以致死的烈性 毒藥物」、「送驗血液、尿液、胃內容物均未檢出...其他常見毒藥物成分」。
檢方指出,一共檢測2551項的毒藥物檢測鑑定項目,其中已包含「利多卡因」,檢察官也再函詢台大法醫研究所,該所鑑定意見為「lidocaine(利多卡因)血漿超過 10mg/L 會導致癲癇或意識喪失,超過12mg/L可能導致死亡。
檢方說,依現場檢測所得的微量「利多卡因」及死者體內並未檢出「利多卡因」等結果,賴並無可能因攝入利多卡因而導致昏迷或死亡。
因此,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中記載「賴男之血液、尿 液、胃內容物確未檢出足以致其昏迷或致死之烈性毒藥物(檢測項目包含利多卡因)」等,是賴身體未檢出有「利多卡因」之意。
檢方表示,有關部分媒體報導報導,檢方偵辦的賴姓死者體內有驗出不足以致死之「利多卡因」成分,恐有誤會,予以澄清。
另外,相關查證及結果,檢方已於本案之不起訴書處分中詳予說明,檢察官於收受告訴人、告訴代理人之再議意見後,將併送交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審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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