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認定無他殺?五億生墜樓檢方查百項證據 關鍵7人證、6書證
台中五億賴姓高中生墜樓案,台中地檢署今偵結,認定夏姓父子涉殺人罪不起訴,不過根據夏男的手機數位採證,以及二人前往登記結婚的路口監視器畫面,還有在結婚證書簽字的2名證人等證據,認定夏與賴生並無結婚真意,因此認定夏男有偽造文書的犯行,雖未起訴夏男殺人罪,但涉嫌偽造文書仍依法起訴。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詹常輝說,此案從上月4日案發之後,就針對各項可疑證據,指揮警察密集偵查,調取監視器畫面,地毯式搜尋相關證人,做出了百項的偵查作為,認為此案有7大關鍵人證、6大書證,才會做出最後認定夏姓父子無涉殺人罪,但26歲夏男的確涉及偽造文書罪。
詹常輝說明,7大關鍵人證包括社區保全、2名結婚證人、社區清潔人員、社區全體住戶、賴生高中教師、消防員、中國附醫急診醫師及護理師,6大書證則包括,結婚書約、戶政登記資料、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報告、法醫研究所毒化物鑑定報告、台大法醫研究所函覆資料、中國醫急診病例、抽血數據、鑑識中心勘查報告(6次勘查)。
檢方指出,夏男居住案發大樓的陽台欄杆,發現賴生遺留手掌痕、手抓握痕、陽台外側前緣平台上也有擦狀抹痕,也在欄杆外側,檢出死者DNA等事證,經比對現場勘查採證的墜樓路徑,還有死者身上的致命傷(外觀呈平行2條傷痕狀,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認定死者死因是撞擊社區大樓凸出屋簷,再墜落樹叢、壓擠折斷樹枝,減緩衝擊後掉落地面。
檢方調查,檢察官指揮警方到夏男住處搜索,對夏身體與衣物勘查採證,發現夏身體、雙手也無可疑傷痕、痕跡,穿著衣物經多波域光源檢視,無可疑跡證、血跡反應,再根據夏及死者DNA鑑定報告,夏男與死者指甲內都無血跡反應,無對方DNA等情,實可研判雙方無肢體接觸。
另再根據死者解剖鑑定報告意見,未發現死者雙手有明顯的「防禦抵抗傷」;頸部也無骨折出血、無索溝或指痕,兩側皮下軟組織及肌肉無出血,舌骨、甲狀軟骨、氣管都完整無骨折、食道無異狀。除頸圈所造成的壓迫外,無其他外力導致之壓迫傷勢等情,顯見死者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情事,因此排除夏男涉入賴生墜落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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