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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虐囚台南翻版 台南地院傍晚裁押11嫌
柬埔寨虐囚案台南翻版,台南仁德區3名民眾日前求職,發現竟是當詐騙車手而拒絕上工,詐團成員竟動手擄人施暴,要求家屬付贖500萬元,警方獲報後成功救出3名肉票,昨天逮捕17名嫌犯,台南地檢署複訊後聲押11名嫌犯,台南地院傍晚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及通信。
歸仁警分局昨依涉詐欺、傷害、恐嚇與組織犯罪等罪,將謝男等11男、6女共17人移送檢方偵辦外,持續追緝在逃主嫌,清查有無其他被害人。檢方複訊後,聲押謝男等10男、1女共11人,其他5人以1萬元交保,另1名少年移送少年法庭,責付家長。
台南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訊問後,謝男等11名嫌犯均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被告11人均否認有擄人勒贖等犯行,惟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犯罪事實,除有部分被告坦承有私行拘禁或傷害犯行的自白外,並有證人證述等證物附卷可佐證,足認被告11人自白部分與事實相符。
台南地院表示,被告11人所涉擄人勒贖部分屬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又員警據報由案發地點破門進入時,被告等人均有逃竄情形,且有共犯逃脫,足認被告等人均有逃亡的事實。
且本案尚有共犯在逃或未到案,以及通聯內容遭刪除的情況,足認有串供、滅證之虞。另犯罪地點設有暗門及監視器,顯為長久經營而設,被告等均有再犯之虞。法院認檢察官聲請為有理由,被告等人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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