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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警競駛追撞民車記大過移送法辦 所長與分局長連座懲處
彰化縣田中警分局邱姓警員昨天勤餘駕車行經南投名間員集路,疑與張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邱男與張男一路競駛追逐,導致張男小客車被邱男撞翻受傷,彰化縣警局今天以邱員涉嫌公共危險罪,記一大過並調整服務地區,其所長和田中警分局長均被連座懲處。
據南投警方初步調查,邱員昨晚6時駕車行經南投名間員集路,與張男發生行車糾紛,邱男一路尾隨追逐,甚至朝張男座車的後方多次追撞,將張男的車子撞到碰觸邊坡後翻車,張男因此受傷,邱員也有擦挫傷,邱員涉嫌公共危險送辦。
田中警分局副分局長洪威麟今天中午表示,邱員(43歲)聲稱,昨天他下班駕車行經員集路時,張姓民眾擦撞到他後視鏡,邱員下車要求報警處裡,但張男卻駕車逃逸,邱員即尾隨要攔停,但張男又駕車忽左忽右,一下子又急煞,最後才導致邱員撞上張男的車,導致張男翻車兩人均受傷。
不過彰化縣警局今天下午又發出聲明表示,邱員與民眾發生行車糾紛,經召開人事會議決議,邱員涉嫌公共危險等罪案,關於邱員行政責任從重核記一大過並調整服務地區;其服務的源泉派出所所長考核監督不周,記過一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田中警分局長申誡二次處分。
彰化縣警局督察長謝錫釗表示,邱員當時已下班,並非執行警務,若與民眾發生行車糾紛應該要報警,而非自行與民眾競駛追逐,以致發生交通事故,彰化縣警局將全力配合南投縣警局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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